开始实施!10月1日起,所有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将下架
2022-09-29 09:22:05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
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