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加热卷烟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将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除加热卷烟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将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继去年12月,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明确后,相关的管理办法也于今年3月终于出台。
3月11日,国家烟草烟草专卖局正式颁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一条开宗明义: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同时,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加热卷烟纳入卷烟管理。其他新型烟草制品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新型烟草制品?有什么特征?
据百度百科介绍,新型烟草制品(novel tobacco products )是相对传统烟草制品而言 ,指含有烟草或能产生烟雾、味道,能带给人抽吸的快感,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但又不属于诸如卷烟、自卷烟、斗烟、水烟、雪茄、小雪茄、嚼烟、鼻烟以及口含烟草制品的其他类别的烟草制品 。一般认为主要有电子烟、低温卷烟(即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 。
新型烟草制品的特点:( 1 )不需要燃烧,极大减少了因燃烧产生的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相比传统卷烟危害性较小;( 2 )不会产生二手烟气,不会对公共环境和他人健康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吸烟和公共场所禁烟的矛盾;( 3 )含有烟草成分,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和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要 。
据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网站介绍,“新型烟草制品”主要是指区别于采用传统燃吸方式的卷烟的烟草制品。根据其制品使用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无烟气、有烟气两类。无烟气产品主要包括口含烟、嚼烟,以及含化型烟草制品等,而有烟气产品的主要形式则有加热不燃烧型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
新型烟草制品的主要共同特征是不需燃烧、基本无焦油等有害成分,同时能满足人体摄入一定尼古丁的需求。这一特征使得新型烟草制品在减害机理上存在“先天优势”,减害幅度较为明显,这已经得到了初步的证实。因此,新型烟草制品的出现是必然的,而且它的发展将更多体现“更低危害”这一特征,推动烟草制品向对使用者更低害、对他人及环境无害的方向发展。
综合以上两种解释,可以简单归纳为:新型烟草制品是指不用燃烧就能提供尼古丁的烟草制品。新型烟草制品主要包括三大类: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不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口含烟、鼻烟、贴片等)。(注:这里提到的尼古丁,包括从烟叶中提取的尼古丁,也包括人工合成尼古丁等。)
参考: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