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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利用外卖小哥送“上头”电子烟

警惕!有人利用外卖小哥送“上头”电子烟

2022-02-08 16:42:00

警惕!有人利用外卖小哥送“上头”电子烟
2022-02-08 16:42:00

近段时间,有种令人一吸就“上头”的电子烟正悄悄在一些青少年群体中“风靡”起来,这种电子烟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呢?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对贩卖“上头”电子烟的阿丘(化名)和小坤(化名)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阿丘曾转卖一些电子烟来赚外快,他把自己的微信头像也设置成香烟图标,所以有些微信朋友会到他那里去买电子烟。2021年7月,有人在微信上联系阿丘,向他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人民币350余元电子烟费和100元的跑腿费。于是,阿丘联系另一位电子烟卖家(已另案处理),从该卖家手里购买了“上头”电子烟,并将买家收货地址发送给该卖家。该卖家用白色泡沫塑料袋把“上头”电子烟包装好以后,让小坤帮忙送给美团跑腿员送货。小坤明知道该卖家贩卖给别人的这种“上头”电子烟含有国家管制成分,依然帮助该卖家把这包“上头”电子烟交给美团跑腿员送至买家处。


后该电子烟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在上述被查获的可疑电子烟油检材中检出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该类物质已于2021年7月1日被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等国家部门整类列管。换言之,这“上头”电子烟就是一种新型毒品。


同年7月,阿丘与小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8月,二人被依法逮捕。同年9月底,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


“合成大麻素是毒品,我知道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阿丘坦言自己知道“上头”电子烟的危害,“我看见过周围一些人抽了这种‘上头’电子烟以后都精神恍惚,目光呆滞的样子,看着有些害怕。”当检察官问他为何明知是毒害物品还要去倒卖时,阿丘说当时只想着赚外快,也没有考虑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现在才深深体会到“不义之财不可取”的道理。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小坤同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他表示之前已经在视频新闻中看到过这种“上头”电子烟已被国家列管,但他依然在明知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多次帮人用塑料袋封装“上头”电子烟并转交给美团跑腿员送货。



经过详细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二人行为均已涉嫌贩卖毒品罪。2021年11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已依法做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丘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小坤有期徒刑七个月。


“一方面,部分年轻人盲目跟风,追求刺激,导致‘上头’电子烟逐渐有了一些市场;另一方面,寄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也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来为实施犯罪提供便利。这些都需要我们格外警惕。”承办检察官分析了“上头”电子烟流入市场的重要因素,并再次提醒大家“上头”电子烟是新型毒品,绝对不能沾染,即便是购买正常电子烟,也需到拥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店,切不可从私人处购买。


来源:奉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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