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取消
加载中...

安徽省近期破获一批“上头电子烟”案件

安徽省近期破获一批“上头电子烟”案件

2021-12-07 19:14:00

安徽省近期破获一批“上头电子烟”案件
2021-12-07 19:14:00

      近期,安徽省芜湖、池州、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强化涉烟线索分析研判,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协作,联合公安部门先后破获14起“上头电子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有效维护了辖区卷烟市场秩序,保障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芜湖市局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前谋划,积极收集合成大麻素案件线索,统筹研判调度,通过组织开展打击合成大麻素电子烟专项行动破获刑事案件1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9名,查处吸毒人员146人次,缴获毒品合成大麻素50.5ML。池州市局通过线上网络搜索、线下实地监控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追踪,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充分运用警烟合成作战大数据分析平台,成功破获首起“上头电子烟”涉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并依法刑事拘留。合肥市局发挥公安烟草部门卷烟打假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同研判市场检查中发现的“上头电子烟”线索,成功开展收网行动,现场抓获嫌疑人2人并依法刑事拘留,查获“上头电子烟”10支。
  近年来合成大麻素物质在国内滥用案例急剧增加,呈现涉案人员年龄低、包装隐蔽性强、来源渠道广等特点,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社会治安稳定,2021年7月1日公安部禁毒办已将合成大麻素等物质进行整类列管,为依法查处相关案件提供了制度支撑。

  市场上屡屡出现的“上头电子烟”,借助“时尚”潮流的外衣,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的“眼球”。据安徽公安消息,近日,安徽寿县警方在淮南市公安局统一指挥部署下,成功破获系列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处吸毒人员65人,斩断了四条贩毒通道。

  早在今年6月,寿县警方发现淮南市金某、陶某在淮南境内大肆贩卖合成大麻素“上头烟”的相关线索。在市局业务部门指导下,寿县警方全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发现案情涉及上线陕西省西安市,河北省承德市,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等地,于是专案攻坚,将该起案件与外市戴某案件并线侦查,一个以陶某、金某、李某等人为首的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待时机成熟,在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指挥下,寿县警方组织禁毒大队和25个派出所雷霆出击,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对金某、陶某等人开始统一收网行动。

  正在全面抓捕收网之际,9月中旬,民警在案件侦办中发现淮南市大通区李某仍然在大肆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经侦查,将正在交易的李某抓获,并从其租住房中搜出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和大量用于制作电子烟的工具等,成功铲断了淮南通往陕西的一条贩毒通道,查处一批下线吸毒人员。

  经审查,陶某、金某、李某等人于今年6月以来,分别从安徽省合肥市戴某、陈某,陕西省西安市宋某,河北省承德市闫某处购买电子烟油后在淮南进行贩卖。

  据金某交代,今年8月份,其通过朋友接触到合成大麻素类烟油,朋友说最近有款电子烟叫做“上头电子烟”,抽这种含有大麻烟油的电子烟才是一种“高级享受”,一种“时尚”的表现。于是金某便跟风吸食,吸食之后会产生一种类似醉酒上头的感觉,他觉得非常刺激。于是,这伙人便在全市各宾馆聚集吸食,追求刺激。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即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因成本低,又常常伪装于电子烟之中,暴露出“零食化”“时尚化”的倾向,加之互联网快速发展,毒贩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加速了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传播“洗脑”和销售,极易诱导青少年迈出涉毒第一步。

  吸食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的规定,可被处以15日以内拘留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认定为吸食成瘾,将被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

  不吸第一口,远离新型毒品侵蚀!

微信公众号 客户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