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电子烟拥有正式合法身份!将参照卷烟规定管理
落实!电子烟拥有正式合法身份!将参照卷烟规定管理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6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无疑是好消息,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稳固了电子烟市场的生存根基、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等法律法规的衔接,解决了众多行业监管的难题,能达到法治为基石、长远稳定的效果,更促进了电子烟市场的和谐稳定。
可以推断,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为电子烟的合法身份做了铺垫,在此规定修改之前,许多电子烟产品还在香烟、食品、电子产品等分类游走,新增的第六十五条虽然只短短一句,但精准归类了电子烟产品的定位,为电子烟“法律身份”的管理指明了明确方向。
对于电子烟品牌方、生产厂商而言,从无序生长到有序监管,从灰色地带到审慎监管,电子烟的合法身份的出台有如定海神针,势必维护电子烟行业商家的合法权利,新型烟草的发展势态由此看来一片大好。
修订背景及过程
早在3月2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通知,称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人民日报紧接宣传,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可以在新规的敲定中看到,保护电子烟行业的合法权益、明确法律定位已是众望所归。
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看,其中控烟相关的条款,被控烟人士称为“意义深远的调整”。校园周边设置售烟网点的老问题和电子烟这类新问题,都得以明确。
前景预测
蒸汽新消费预计,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相应修改,会配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合使用,配合有效的年龄核验方式进行监管。因为造型新潮、口味多变,在青年中变成一种时尚,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也随之增强,该法规的出台,对于禁止向未成年人的电子烟销售将会管理得更加严格有序、市场活力也会由此激起水花。
修订后的未保法“法律责任”部分在两条具体规定了执法主体以及法律责任:售烟给未成年人不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可以对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如今电子烟已经归类为烟草范畴,电子烟零售商也会进一步完善核验年龄信息,该法律的更新,实际上也是蒸蒸日上的电子烟产业的“交通灯”,有利于电子烟市场的有序交易。
“这是中国控烟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于修订后这样评价。“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烟草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利税大国和受害大国来说,我国吸烟人口相当于吸烟人口位于其后近10个国家吸烟人口的总和。”要想改变这种现状,既要帮助吸烟者戒烟,也要减少吸烟接班人的队伍,还要减少二手烟的危害。
2018年以来,我国电子烟行业快速增长。企查查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8年,电子烟相关企业的注册量增速都较为缓慢,2019年增速开始加快,当年共注册4650家,同比增长100%。2020年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暴发,全年共注册相关企业1.79万家,同比增长284.6%。2021年依然延续强劲增长趋势。
有了法规的保护与规范,电子烟行业的发展势必延续增长,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生产电子烟强制性质量标准,为提高电子烟监管效能提供标准和尺度。蒸汽新消费预计,生产标准严格、质量过硬的电子烟品类更有望轻松过关,在监管主体方面,国家会继续强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建立包括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监管机制。
由于普遍具有烟油、烟具分开的特点,各方对于电子烟该按什么产品来监管一直存在争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应参照卷烟类别实施监管。今日的法规修订,电子烟可谓“坐稳”告别野蛮生长。
此修订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统筹兼顾了电子烟的合法身份的保驾护航和对未成年人健康的关心保护,电子烟行业生态更会由此与日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