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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对电子烟说“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二次修正

公共场所对电子烟说“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二次修正

2022-11-23 09:34:10

公共场所对电子烟说“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二次修正
2022-11-23 09:34:10

公共场所对电子烟说“不”
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本次《条例》修正
主要内容为:
01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称控烟工作,是指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在本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吸烟(包括电子烟)。
02
将第一条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烟草烟雾”修改为“烟草烟雾及电子烟释放物”。
03
同时上海推出新版禁烟标识。
浦东各街镇逐步更新法定禁烟场所的禁烟标识,在2023年全部更新完成。
电子烟自上市后在全球迅速流行。电子烟产品种类繁多,大多由电源、雾化部件和控制单元构成,烟液受热雾化形成烟雾和可吸入气溶胶,从而产生与使用卷烟相似的体验。尼古丁作为电子烟主要成分,容易让使用者产生依赖性,并可能导致心血管疾病。胎儿和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可能对大脑发育造成长期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症。除此之外,电子烟烟液中可检出甲醛、乙醛、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烟草特有亚硝胺等多种有害物质。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加热溶液产生的二手气溶胶是一种新的空气污染源,而电子烟使用塑料、金属、电池和浓缩尼古丁溶液等材料生产电子烟,大部分不能再循环或再利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去年11月,国务院明确电子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卷烟的规定管理。
为控制电子烟释放物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消除和减少电子烟的危害,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在11月14日至11月25日期间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控烟问题突出的行业、接到投诉举报较多的场所开展统一执法,并加强对《条例》中电子烟相关内容的宣传,做到边普法,边执法,保护公众健康,打造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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