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收深交所问询函 电子烟业务成关注要点
金龙机电收深交所问询函 电子烟业务成关注要点
日前,金龙机电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问询函显示,深交所在对金龙机电2022年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包括公司其他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电子烟业务的情形,公司电子烟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向物产元通支付执行和解款项是否构成向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的情形等。
电子烟业务方面,问询函提到,截至2022年7月8日,金龙机电及子公司与广东弗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签订合同9.19亿元,其中本期确认收入6.7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42.91%,业务毛利率为12.03%。2022年7月,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代加工企业),有效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半年报披露,公司面临电子烟行业监管趋严的风险,电子烟代工企业的业务量和毛利空间可能受到影响。
深交所要求金龙机电补充说明电子烟业务具体的开展情况,包括相关的资产投入、人员配置、技术储备、客户资源情况,该业务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仅兴科电子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原因,公司其他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电子烟业务的情形,许可证续期的政策要求、是否存在不可续期风险,电子烟行业监管趋严对行业需求、产品价格以及公司业务利润可能的具体影响,公司电子烟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应收账款方面,问询函显示,报告期末,金龙机电应收账款余额为9.60亿元,其中账龄组合2的账面余额为4.05亿元,为电子雾化器相关业务形成,该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2022年8月1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电子雾化器相关业务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会计估计,自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深交所要求金龙机电补充说明在电子烟业务为新增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如何获取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如何保障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的合理性;要求公司补充列示账龄组合2的重要应收账款明细,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结合交易对手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等说明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结合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