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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目前没有产品可以进行订货和交易

全国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目前没有产品可以进行订货和交易

2022-06-15 10:24:26

全国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目前没有产品可以进行订货和交易
2022-06-15 10:24:26

6月15日凌晨消息,各地持证电子烟店主最近两天在当地烟草局指导下进行了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的订货培训,准备迎接6月15日的平台上线。


平台PC端交易网址为ecig.cn,分为企业用户和零售用户登陆。



客户端方面推出了安卓零售端,iOS版本尚未发布。



不过,截至目前,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目前没有产品可以进行订货和交易。




首页的商品有4类。交易管理平台搜索情况,暂无商品。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划,电子烟监管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制定公开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和平台操作指南。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展交易。推动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管理,并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价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进口企业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不得排他性经营单一品牌电子烟产品。


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中规定,依托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推行承诺报告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根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产品服务质量和公开承诺守信等因素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形成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经营便利,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检查力度,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清单。


6月2日,国家局关于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中谈到了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国家局表示,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主体功能已经建成,在部分区域和企业采用试点方式完成了验证。2022年6月15日平台将如期正式运行,届时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逐步上平台进行交易和结算。同时,电子烟进口企业进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可以说是整个监管中的中枢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各准入主体的审核和国标产品的技术审评比较严格,目前还没有一家电子烟品牌的产品通过技术审评,所以,持证零售户在交易平台上面的订货可能将延后。


某地省烟草局也在昨天下发通知说,因按照国标要求开发的产品正在开展技术审评,待产品通过审评后才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市销售,具体时间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另有其他地区店主表示,烟草局通知可以订货时间可能在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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