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公共场所也不能抽电子烟了!金昌市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以后公共场所也不能抽电子烟了!金昌市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世卫组织:所有禁烟场所应同时禁止电子烟
世卫组织建议所有禁烟的公共场所,应该也同时禁止电子烟的使用,否则公共场所禁烟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烟进入“全监管时代”。金昌市也将在禁烟场所同时禁止电子烟的使用,在控烟行动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将部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分为应当遵守的行为和禁止的行为,分别予以规定。
其中,在禁止的行为中明确,不得在禁烟场所(区域)吸烟。
《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规定了在禁烟场所(区域)吸烟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
-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非吸烟区;
- 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室内全面禁烟;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室内全面禁烟。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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