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已于4月2日印发了《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抄送办公室、计划司、运行司、法规司、科技司、财务司,电子烟管理办,烟草经济研究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等部门及单位。
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原则),明确了许可证种类及适用对象、许可证准入要求,受理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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