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 郑州本地商家:多囤货,想转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 郑州本地商家:多囤货,想转行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3月14日,记者收到一条某电子烟专卖店发来的消息。内容显示,水果口味可能会减产减量,商家提醒有需求的可以提前备一些,避免后期涨价缺货。在新规出台后,电子烟专卖店实际售卖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在郑州东站附近的一家电子烟销售门店内,记者看到,货架上包装颜色不一的小盒子摆满了一整面墙。售货员拿出一盒名为“初露青提”口味的电子烟烟弹告诉记者,这是“稀缺口味”,口感特别,清爽持久,很多客户喜欢。“网上那个新规发布后,所有水果口味可能就没货了,我们目前还在坚持常规价格和活动,建议提前囤一些,以免后期涨价缺货。”售货员对记者说。
记者又相继走访了管城区农业南路和正商经开广场的电子烟专卖店,店员均表示水果口味电子烟有断货的可能,建议记者尽快购买。“有些口味卖一盒少一盒了。”农业南路店店员说。在郑东商业中心,售货员告诉记者,调味烟弹已经从深圳进不到货了,很多口味都断货了。
随后,记者在大众点评App上搜索某电子烟品牌,均显示查询不到结果,搜索关键词“电子烟”也无法找到商户。但百度地图App则能够显示方圆1公里内,有8家电子烟销售商户,均在营业中。
在郑州东站附近的电子烟销售门店,售货员刘雪(化名)向记者透露:“我们目前在售的90%的品类都会被禁。目前电子烟只有一两款纯烟草口味的,并不好卖。”刘雪表示,店里的客户大多都是年轻人,都是被电子烟多样的口味吸引来的,如果只能销售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对她们的店铺生意来说将是非常沉重的打击,店铺未来能否继续经营下去都是个问题。
“目前我们水果口味的烟弹库存也不多了,现在有客户联系过来,我都建议他们尽快买,以后即使有人敢卖也都会涨价的。”同时,刘雪也在考虑转行,“5月以后怎么办,谁也不知道。”
大四学生张斌斌接触电子烟已经有两年了,23岁的他从2021年就开始在社交软件上做电子烟的销售代理。张斌斌告诉记者,目前果味烟弹已经开始溢价,之前售价99元一盒的果味烟弹现在涨到120元一盒,“其他人都卖到140元了,我这里还没涨价。”记者查看张斌斌的朋友圈看到,最近三天内他发了近10条销售果味烟弹的朋友圈,并标注了禁止未成年人购买。记者问张斌斌,线上销售如何确保对方是成年人,张斌斌说自己基本上只做熟人生意,偶尔有陌生人前来购买,他会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照片。但他也不否认,这样的私人交易,未成年人也很容易逃避监管。
3月15日,郑州某中学高一学生李彦浩(化名)告诉记者,他班上有些同学经常会吸电子烟,甚至在学校也随身携带,由于是果味电子烟,呼吸出来的雾气味也类似水果、冰淇淋,老师也不好识别,很多都没被发现,“他们吸烟的几个人还会在班上交换不同口味的烟弹,有流行的口味还会抢着吸。”
而即将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同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表示,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对于规范电子烟商家的销售,《办法》也有相应措施: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东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