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禁止发布电子烟广告的提醒告诫书》,明确要求,温州市各电子烟经营者、相关广告发布单位禁止发布所有电子烟及烟草制品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恪守主体责任,不得承接、制作、刊发、变相刊发电子烟及烟草制品广告等。
(来源:温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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