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电子烟”落网!长沙基层法院一周内宣判10余例,被告人多为“00”后
涉毒“电子烟”落网!长沙基层法院一周内宣判10余例,被告人多为“00”后
近年来,电子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的追捧。然而,一种披着“上头电子烟”外衣的新型毒品,也藏匿在其中。贩卖者宣称这个安全合法,对人体无危害无副作用,事实真是如此吗?
12月2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例贩卖毒品案,正是与这种“上头电子烟”有关。值得深思的是,近一周来,长沙基层法院就宣判了10余例涉毒“电子烟”案,涉案者多为大学生或20岁以上的年轻人。
(12月24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例“上头电子烟”案。全媒体记者 杨昱 摄)
出售“上头电子烟”18岁小伙获刑
12月24日,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3名被告人因为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上头油”被检方提起公诉。3人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26岁。其中有一对是男女朋友,而年龄最小的,则是他们的上家。
杨某与王某杰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们得知朱某权手上有“上头油”后,便做起了“上头电子烟”的生意,向微信网友出售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油”、“烟弹”和烟杆。
每当有人要货,杨某拿到毒资后,会要求男友王某杰去向上家朱某权买货。朱某权从其上家拿到货后,会约王某杰在某大厦碰头交货。紧接着,王某杰则通过快递跑腿的方式,将货送给吸毒人员。
他们的交易很快就被警方掌握,8月29日,民警将王某杰与杨某抓获,并从房内搜到了3瓶不同剂量的黄色油状物和1瓶棕色油状物。经鉴定,这些油状物中均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成分。当日15时许,王某杰配合民警打电话约朱某权到其家中,朱某权当即落网。
庭审中,年近18岁的朱某权对自己所犯的事非常后悔,他没有前科,却因为吸食“上头电子烟”会犯下严重的错误。最终,芙蓉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朱某权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1.2万元。
校园里开庭,被告席旁听席上都是“00”后
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合成大麻素已被列为新型毒品。从12月18日起至12月24日,长沙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芙蓉区等基层法院就已陆续宣判了10余例“涉毒电子烟”案件。
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多为“00”后,其中部分还是在读高校学生。他们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来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是一类贩卖新型毒品的犯罪。问及为何要贩卖毒品时,得到的回答多是因为好奇或是时髦,很快产生了依赖性。
12月2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就将法庭搬到了长沙理工大学。被告人周某是一名“00”后,他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毒品的情况下,仍2次贩卖“上头电子烟”。最终,他因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获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而旁听席上,都是与之同年的“00”后高校学生。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审理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旁听庭审的同学们讲解毒品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如何抵制毒品,教育同学们要摒弃对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牢固树立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开始就是好奇,后来没事就想抽两口。”法官表示,不少年轻人将抽“上头电子烟”当作消遣玩乐的方式,初次吸食后逐渐上瘾,误入歧途。
來源: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